309医院产科中心是经卫生部认定的爱婴医院,具有正规的孕妇学校,配有高职称医师为患者开展遗传疾病染色体检查、不孕不育检查、孕前保健及胎儿畸形筛查等。产科中心配有中央监护、远程监护系统、四维彩超等多种先进的设备仪器,为广大孕妇平安渡过孕期保驾护航。
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产科疾病 > 妊娠高血压 >

妊娠合并高血压

时间: 2009-11-09 17:49 来源: 解放军第309医院 作者: 妇产科诊疗中心 点击:

  核心提示:妊娠合并高血压的预防:妊娠高血压综合症(简称妊高症),是孕产妇特有的一种全身性疾病,多发生在妊娠20周以后至产后2周。妊娠高血压严重威胁母婴的健康,是引起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的主要原因。

  对孕妇的影响:

  以血压升高、浮肿、蛋白尿为主要临床表现,严重时出现头痛、眼花、视物不清、抽搐、昏迷,甚至死亡。

  对胎儿的影响:

  能造成宫内发育迟缓、早产、甚至围产儿死亡。

  症状:

  
(一)轻度妊娠高血压 主要表现为血压轻度升高,可能伴有轻度水肿和微量蛋白尿。此阶段可持续数日至数周,可逐渐发展或迅速恶化。

  1.水肿:是妊高症最早出现之症状。开始时仅表现为体重增加(隐性水肿),以后逐渐发展为临床可见之水肿。水肿多从踝部开始,逐渐向上发展,按其程度分为四级,以“+”表示。

  (+)小腿以下凹陷性水肿,经休息后不消退;

  (++)水肿延及至大腿;

  (+++)水肿延及至外阴或腹部;

  (++++)全身水肿,甚或有胸腹水。

  2.高血压:妊娠20周前血压不高,妊娠20周后血压升高达17.3/12kpa(130 /90mmhg)以上,或较基础血压升高4/2kpa(30/15mmhg)。

  3.蛋白尿:出现于血压升高之后,无或微量。

  (二)中度妊高症 血压进一步升高,但不超过21.3/14.7kpa(160/110mmhg),尿蛋白增加,伴有水肿,可有头晕等轻度自觉症状。

  (三)重度妊高症 包括先兆子痫及子痫。血压超过21.3/14.7kpa(160/110 mmhg),尿蛋白十~++以上,水肿程度不等,出现头痛、眼花等自觉症状,严重者抽搐、昏迷。

  1.先兆子痫 除以上三种主要症状外,出现头晕、头痛、视觉障碍、上腹不适、胸闷及恶心呕吐等,表示颅内病变进一步发展。此时血压多在21.3/147 kpa (160/110 mmhg)以上,水肿更重、尿少、尿蛋白增多,随时可能发生抽搐,应积极治疗,防止发生子痫。

  2.子痫 在上述各严重症状的基础上,抽搐发作,或伴有昏迷。少数患者病情进展迅速,子痫前期症状可并不显著,而骤然发生抽搐,发生时间多在晚孕期及临产前,少数在产时,更少的还可在产后24小时内发生。

  309医院产科权威专家温馨提示:妊娠高血压的治疗:轻度妊高症可在门诊治疗,中、重度妊高症应住院治疗。治疗原则:镇静、解痉、降压、扩容或利尿,必要时抗凝,适时终止妊娠,防治子痫及严重并发症。

  • 上一篇:没有了
  • 下一篇:危险二重奏——当糖尿病合并高血压
  • 北京309医院妇产科温馨提示
  •  由于个人体质不同发生疾病的程度及症状不一,须遵循主治医师指导治疗,效果最佳。如有其它疑问可点击【在线咨询】与我院在线医生免费详细咨询与指导,也可拨打免费专家咨询热线:010-51520400 010-62825022,祝您早日康复!

  • 热点专题

    

  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09医院 总参谋部总医院 妇产科诊疗中心
    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黑山扈路甲17号 309医院门诊五楼
    电话:010-51520400 010-62825022      QQ咨询:100591309
    网站信息仅供参考,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,就医请遵照医生诊断
    Copyright @2005-2009 309fck.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0022910号